一.成品保护不善。购置的地下堵漏材料或已完工的地下堵漏层,由于保管不善,施工不慎造成破坏且未及时修补而造成渗漏。
二.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够。混凝土保护层按规范要求应为厚, 但施工时常常由于不能保证而出现裂缝, 造成渗漏。
三.不重视细部的构造处理,对变形缝、施工缝、后浇带、预留接口、混凝土主体结构等部位采取的地下堵漏措施不当。
五.混凝土养护不良造成早期失水严重,形成渗漏。
六.对混凝土围护结构不采用地下堵漏混凝土,而只做柔性地下堵漏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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