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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“牛司机”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8-23   浏览次数:154
核心提示:临沂小商品批发市场给大家介绍一下临沂“牛司机”的诞生。 8月15日下午,临沂一男子持机动车B证,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,路遇
       临沂小商品批发市场给大家介绍一下临沂“牛司机”的诞生。
       8月15日下午,临沂一男子持机动车B证,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,路遇交警拔腿就跑,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、扣留机动车、一次性记37分的处罚。
5日下午14时许,临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沂州路与陶然路交汇处进行例行查车时,发现一名男子骑着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,时走时停,形迹十分可疑。民警便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,不料刚走近男子,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。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,可谁知这名男子突然拔腿就跑,民警迅速追上将其成功抓获。

       经过酒精呼气式检测,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/100ml,涉嫌酒后驾驶。在交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,该男子支支吾吾称自己忘带驾驶证,也不记得身份证号码,神色显得十分慌张,这让民警断定其中必有猫腻。
经进一步核查,民警发现,该男子所持有的是B2驾驶证,与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车型不符,属于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。
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该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,罚款1000元、记12分;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罚款200元、记12分;准驾车型不符,罚款200元、记12分;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,罚款50元、记1分。最终,该男子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、扣留机动车、一次性记37分的处罚。
       摩托车和汽车一样,都是属于机动车上路的话需要悬挂号牌、携带行驶证,还有就是驾驶摩托的驾驶证,有一些摩托车驾驶人存在对法律认识不清的情况,总认为酒驾只属于驾驶汽车,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,酒后驾驶摩托也是酒驾,请勿抱有侥幸心理。
       安全你我他,文明靠大家。骑车文明同样需要大家左手交通规则,切勿酒驾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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